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刚果(布)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刚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刚果(布)承包工程企业必须按照新合同法行事
2009-10-27 17:10  文章来源:驻刚果(布)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据媒体报道,目前,在刚果(布)注册的从事公共工程承包的企业数量为300家。2009年10月23日,装备和公共工程部发布公告,要求这些企业必须符合新合同法的规定。新合同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装备和公共工程部长解释说,新合同法规定所有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成立的企业、具有法定地址、拥有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对一些中小企业,政府的目的不是关闭他们,而是帮助他们尽快符合新合同法的要求。为此,政府将提供人员培训,使其能够具备相应资格。实现刚果的现代化,需要所有人的参与。新合同法在合同的准备、签约、批准、实施、监督、调解、业主代表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刚果(布)钾肥厂项目建设工程启动    2009-10-26 19:51
世行呼吁刚果(布)改善其基础设施    2009-10-22 20:06
刚果(布)制糖农业公司年产白糖7万吨    2009-10-22 20:02
李树立大使陪同刚高教部长视察我援建项目建设工地    2009-10-16 15:53
2009年刚果(布)经济增长6.6%    2009-10-15 19:22
世行资助中部非洲国家发展高流量网络技术    2009-10-13 19:44
刚果(布)新农村项目启动    2009-10-09 22:22
萨苏总统为400套社会住房项目奠基    2009-10-08 03:19
韩国援助发展基金    2009-10-07 03:47
摩洛哥银行收购刚果(布)信贷银行    2009-10-07 03: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刚果(布)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