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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2007-04-19 00:17  文章来源:驻刚果(布)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税收政策】
  刚果(布)的现行税收政策是本着公平、平等、简单、易行,尽量减轻税收压力的原则。根据1987年3月11日颁布的006/87 号总税则法制定的。企业应缴的主要税种有;利润税、增值税、特别税和消费信用税等。
  -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应缴利润税率为49%。
  -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共事业单位、协会和集体组织应缴税利润率为36.40%。
  -经营纯农业项目的公司企业和不动产的公司企业应缴税利润率也为36.40%。
  -增值税税率为18%。
  -特别税税率为1%,消费信用税税率为1.5%。

  【分类税项】
  刚果(布)的税种税率十分复杂,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进出口税、海关税、工业分类税、农业分类税、商业分类税等,只能列举个别税项。
基础土地税(每公顷税额)
  1、种植咖啡、棕榈、花生 1000非郎
  2、种植其他作物 500非郎
  3、农作物加工厂土地税 300非郎
  4、没有生产出价值的土地税300非郎
  5、用于饲养大牲畜的土地税300非郎
  6、经营森林土地税1000非郎

  土地税
  根据地区不同,年度征收的数额也不同
  1、熟地土地税收
  布拉柴维尔、黑角、卢博莫15非郎/M ²
  其他中心城市5非郎/M²
  2、没充分开发有价值的土地税
  布拉柴维尔、黑角、卢博莫40非郎/M²
  其他中心城市15非郎/M²
  3、没有开发或没有充分开发的土地税250非郎/公顷
  4、建设用地税
  一类地区 (路、水、电具备)30非郎/M²
  二类地区 (路、水具备或路电具备)20非郎/M²
  三类地区 (只有路,无水、电)10非郎/M²

  利润税
  1. 建筑行业
  —商业用房、工业用房、车行、车间、货场5%
  —产品加工场所5%
  —电站、水坝5%
  —工厂5%
  —居住用房5%
  —未装修楼房、临时住楼房10%
  2.动产、装饰、设施33.33%
  —办公装饰、家具、设备10%
  —办公室不动产和其他设施10%
  —办公物资15%
  3.运输物资
  —铁路载重量5%
  —铁路车厢5%
  —海运和空运20%
  —运输架子(啤酒、葡萄酒)20%
  —集装箱20%
  —拖拉机20%
  —港口装卸设备(起重机) 20%
  —大型起重机5%
  —运货大车25%
  —城市轻型运输车20%
  —出租车辆(无司机)、驾校用车33.33%
  —森林重型用车33.33%
  —林业用拖拉机33.33%

  增值税
  均为18%,生活必需品,诸如面粉、大米、家禽、肉类和医药产品免征增值税
 
  【关税政策】
  刚果(布)是“中非经济关税联盟”成员,执行“联盟”制定的有关海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享受成员国之间实行零税率和同一进口关税政策。自1998年1月1日起,“中非经济关税联盟”规定对在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在成员国收获的动植物产品,在成员国之间实行零税率。从“联盟”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的海关进口税率被归纳为四类。新规定的海关进口税率在5%到30%之间。取消了过去对进口商品征收100%甚至超过100%的高关税制度。所有从“联盟”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按以下四类计征关税:
  第一类的关税税率为5%: 主要指首需商品(药品、医疗仪器农业机器、种子以及书籍、报刊)。
  第二类的关税税率为10%:包括原材料、工业设备、计算机等。
  第三类的关税税率为20%:指用于生产工业原料所需的半成品。
  第四类的关税税率为30%:包括汽车、香水、服装、饮料、烟草、宝石首饰等日用消费品。

  【特别税项】
  刚果(布)政府还根据本国不同时期的情况,在报“中非经济关税联盟”备案后,制定了一些临时进口关税税率。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对进口蔗糖和水泥征收30% 的关税。
  2007年2月17日颁发了第2007-152号法令:水泥进口及价格自由化,
  第一条:水泥自由进口并自由定价。
  第二条:为满足市场透明度,水泥生产者及进口商须将所定价格通知政府相关商业部门。
  第三条:对违反现行法律制定的价格,政府商业部门保有反对及阻止其实施的权力。
  第四条:所有的批发及零售商人,有义务以各种方式,将所实施的价格通知消费者。
  第五条:废除此前一切与此法令相抵触的法令,此法令将由官方报纸刊登并向公众传达。

  对汽车及烟、酒等一些高档日用消费品,除按“联盟”的要求征收30%的同一进口关税外,刚政府又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增收24%的特别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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